關于總部工作人員差旅/雜費的規(guī)定:
關于總部工作人員差旅/雜費的規(guī)定:
一、名稱解釋:
1、“總部工作人員”指湖南優(yōu)廚聯(lián)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設工程設計、市場考察、運營督導、人力資源、廚政管理、營銷企劃、物流配送等建制部門下派到加盟店協(xié)助開業(yè)的工作人員及總部委派的財務分析、工程軟件等臨時性工作人員。
2、“差旅/雜費”指上述工作人員前往加盟店進行前期市場考察、開業(yè)籌備、后期督導等工作期間所產(chǎn)生的交通費(電腦票及低于30元/趟的的士費用)、餐費、住宿等費用!
標注A:總公司只負責上述委派工作人員的工資及出差補助,加盟商/考察方負責該員工差旅/食宿費的報銷!
標注B:加盟商憑市場拓展部電腦車票/收款收據(jù),加盟成功可以沖抵加盟費!總部其他援建分店開業(yè)部門差旅費不能沖抵加盟費。
二、差旅費標準:
1、800-1000公里以外,報銷往返電子機票! (含保險)
2、800公里以內(nèi),報銷往返電子機票或高鐵?。êkU)
3、火車能在4個小時以內(nèi)可以到達的,報銷往返火車硬座或高鐵票。4小
時以外,報銷往返臥鋪含軟臥!
4、乘坐汽車報銷往返汽車票。
5、到達加盟店,在籌備過程中,因工作需要(外出招聘或做廣告等的士
費)產(chǎn)生的交通費用由加盟店按實報銷!
三、住宿費標準:
1、直轄市或省城,100元/天:(總監(jiān)以上級別)
2、地級市及縣城, 80元/天:
3、在加盟店工作4天以上,酌情租短期房或住招待所(即經(jīng)理級別以下。)
四、餐費標準:
1、早餐, 5元/人/餐:2、中晚餐,20元/人/餐:
湖南優(yōu)廚聯(lián)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
2016年2月1日